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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镜小说www.mjtxt.com提供的《年代文炮灰美人觉醒后[七零]》50-60(第10/20页)
让人等总归不好。
“不会,我也刚洗完衣服,做完家务。”她笑着说,然后又道,“对了,你带背篓绳子了吗?要是买的东西多,可以绑在车上拉回来。”
顾溪道:“我带了几个布袋,家里没有背篓。”
叶凤花说:“背篓的话,集市上肯定有卖,你看看需不需要,需要的话可以买一个,背篓挺好用的。”
两人一边说着,一边去许政委家找夏秀秀。
叶凤花和夏秀秀不怎么熟,两家的男人不在同一个旅部,住得又有些远,平时打交道不多,都没说过几句话。
这会儿因为顾溪,两人倒是彼此互相认识一番。
夏秀秀道:“我来载叶嫂子吧,顾溪跟着我就行。”
顾溪摇头,“不用,我能载的。”是她坚持要拉叶凤花去镇上,这是她提出来的,哪里好意思让夏秀秀拉人,载着人去镇上也挺累的。
最后两人商量,决定一人载叶凤花一半路。
三人骑着自行车出发,顾溪先载人,她的力气大,多载个人也不觉得有什么,加上有自行车代步,脚一蹬,自行车骑得飞快。
夏秀秀在后头都赶不上她,只好叫道:“顾溪,慢点啊!”
顾溪慢了下来,等她骑过来,不好意思地说:“夏嫂子,我平时在家属院骑惯了,速度比较快。”
那速度不叫比较快,是非常快,都像是要飞起来了。
再看叶凤花,只见她双手紧紧地抓着自行车后座,人都有些懵,要不是她抓得紧,只怕都飞起来。
等到中途,叶凤花坐到夏秀秀的自行车后座,总算松口气。
她拍着胸口说:“我以前也坐过别人的自行车,但没一个人像她那样骑得飞快的,男人都没她骑得快。”
那速度,她都以为自己要飞起来,太可怕了。
夏秀秀看着前头骑着自行车,轻松溜哒的顾溪,很是赞同,“可不是。”
明明看着那么文静漂亮的女同志,谁知道骑起自行车这么狂野的,真是人不可貌相。
半个小时后,三人来到镇上。
这个镇名不见经传,镇上的房子灰扑扑的,都只是一两层的矮房子,三层的很少见,小镇也不大,只有纵横交错的三条主街道,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头。
此时这三条街的两边都已经摆满卖东西的摊子。
附近的乡民一大早就带着自家的农副产品到镇上摆摊,赚点钱补贴家用,或者也有公社大队组织人带些大队里的手工艺品过来卖……
这些都是允许的买卖,不算是投机倒把。
街上还有一些卖食物的摊子,卖当地的特色食物,空气中飘来一阵阵食物的香味。
三人去停自行车。
停自行车的地方在一个小棚子里,这里有专门人帮忙看管,只要交点管理费就行,不怕自行车被人偷走或者故意破坏。
停好车,三人先去镇上的供销社买东西。
镇上的供销社卖的东西比部队那边要全一些,除了因为这里离部队近,时常有家属来这边买东西,所以镇上的供销社拿的货物也比较全,给家属们提供些方便,也因为镇上的人消费能力没有军嫂强,大多数人都不怎么舍得花钱。
顾溪去看布,发现镇上的布果然花样多了些。
她挑了好几样布料,摸着觉得合适,爽快地取出布票和钱买下来。
叶凤花见她掏出的布票,十分心疼,将她拉到一边,小声说:“你咋花这个钱?这么买不划算,你要是想买布,可以去纺织厂那边,那里有些瑕疵布,差不多一样的料子,只要一半的钱和票。”
虽然是瑕疵布,其实只是印染的花样有些偏差,但布是好的,价格便宜很多。
有门路的人都喜欢去买瑕疵布。
顾溪并不傻,问道:“叶嫂子,你还和纺织厂的人认识啊?”
“也不叫认识,是我娘家有人在纺织厂工作。”叶凤花说这话时,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。
镇上的纺织厂的工作可是铁饭碗,有这样一份工作,可是非常体面的。
顾溪没有多问,说道:“那行,下次我要是买布,就麻烦嫂子帮个忙。”
叶凤花脸上也露出笑容,“好啊,交给我就行。”——
作者有话说:更新了[让我康康]
第56章 第 56 章 第一更
三人在供销社买了不少东西。
像这种赶集日, 也是家属们的大采购日,家里缺啥就买啥,难免会买得多。
见顾溪买的东西不少, 叶凤花带她去t?买竹编的背篓,让她将东西放到背篓里背着, 这样不用双手来拎, 方便多了, 也能解放双手, 不那么累人。
以为顾溪是城里的姑娘,不懂得背篓的好处, 她解释道:“要是不想背着, 这背篓还可以绑在自行车前头, 方便放东西。”
顾溪自然懂, 她以前在乡下也用过背篓的。
不过仍是谢过叶嫂子的好意, 挑了个大小适中的背篓, 将先前买的东西放到背篓里, 将它背起来。
叶凤花和夏秀秀看她背着背篓的样子,只觉得就像个城里姑娘在体验乡村生活似的,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和随性。
这人长得好看, 就算背个背篓、穿件土布麻衣都是好看的。
因三人还有其他东西要买, 接着她们分开行动,中午再去镇里的国营饭店集合吃午饭。
和两人分别, 顾溪慢悠悠地逛起来。
因为是第一次来, 要摸清楚集市的情况,看看集市上有什么东西卖,她走得很慢,发现这集市卖的东西还真不少, 五花八门的,像附近村民自家种的青菜瓜果、各种腌菜、酱菜,以及各种干货,还有一些竹编的桌椅等都有,多而杂,看得她都想买。
还有村民自家养的鸡鸭也带过来卖,不过数量不多,只有一两只那样。
这年头,各家各户养牲畜都是有指标的,只要不超过量便行。
不过养出来的鸡鸭,村民一般不舍得自己吃,而是等到集市时,带过来卖掉补贴家用。
顾溪没吝啬钱,买了一只鸡和一只鸭,为了方便拿,连人家的笼子都买下来。
看到还有卖兔子的,她又买了两只,正好是一公一母,一黑一白,打算买回去养着生小兔子,小兔子养大就杀了吃肉。
兔子这东西她会杀,也会整。
在她年纪还小时,村里人会去山里逮到兔子,山里的兔子洞多,都是一掏一个准。村民们逮着兔子后,拿回来杀了吃肉,她见人杀过兔子,也去帮过忙,还吃过兔肉,觉得挺好吃的。
当然好吃了,那可是肉啊!
小时候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肉!
而且以前过年时,因为她是女娃,最多只能吃一小块肉,多的就不能吃,不然会被骂死馋丫头,还会被打……
发现某些不好的记忆又开始攻击她,顾溪赶紧将它们甩掉。
虽然这年代缺衣少食,但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挺好的,虽不能天天吃肉,但只要想吃还是没问题的,沈明峥不会亏待她,还会一大早去供销社买肉回来……
幸好没有重生回到小时候,不然她估计会想直接再死一次,死之前可能会先报个社,拉着看不顺眼的人一起去死。
顾溪面无表情地想着,要是重生后遇不到沈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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