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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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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2章 相谈甚欢

    电梯门关上的瞬间,甘甜想起什么似的,说了句什么。甘宁没在意。她出了电梯,快步往外走。

    天气预报显示今天是睛天。但暗沉的天空,不知何时飘起了小雨,扬扬洒洒,如同根根丝线飘在空中。

    十字路口,方俊开着自己的白色丰田汉兰达,正等绿灯。

    他一扭头,看到甘宁沿着农行大楼前面距离不过几米远的马路边沿,一边快步往前走,一边不时回头朝后面张望,显然是等车。

    一头精致的短发打理得很整齐,上身穿着一件平驳领的灰色西服外套,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,下面是一条略微宽松的黑色呢子西裤,脚上应该是一双半高跟的皮鞋或者短皮靴,手里拎着黑色手提包,看起来很简单,但给人一种特别的气质。

    应该不会再哭了吧。方俊心里无来由地想起甘宁昨天略微红肿的眼睛。红灯变成绿灯也没有注意,直到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按起喇叭,他才回过神,一踩油门。

    小雨丝依然飘洒着,虽然不大,但初冬季节淋在脸上,还是凉嗖嗖的。

    甘宁已经拐弯走到前面马路边的一处路口。她没带伞,也没时间再回家去拿。

    迟到一次有可能是意外,连续迟到显然就是态度问题。即便领导能容忍,她自己也不能接受。如同父母说的那样——要好好工作,对得起工资。

    但事情往往有时就是这样——平时不坐出租,满大街跑的都是出租车,急着要坐的时候,半辆都没看见。

    甘甜低头看手表,心里不免有些着急,后悔没有听甘甜的。

    再抬头,一辆车停在了自己前面。

    甘宁一愣,只见前面的车窗玻璃伴随着张学友演唱的《情网》一起落下。

    “正好顺路,带你一脚?”还穿着昨天那件外套的方俊,抬手调低音量,欠身笑道,仿佛担心甘宁不肯坐,又补上一句,“在下雨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!”甘宁犹豫片刻,立马笑道。

    她抬手要打开后面的车门,立马意识到不妥——自己要是坐在后面,局长大人就成了司机,看起来还是专职。

    要是传出去,好说不好听。

    她马上抬脚往前走了两步,扶着副驾驶的门把手,微笑着问:“我能坐副驾驶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。”方俊一伸手,把副驾驶上的棕色公文包拎到后座。又特意看了她一眼——今天的眼睛的确没有红肿。

    甘宁上车,关好车门,自觉系上安全带。

    俩人都看着前面,不说话。车子很快溶入车流之中。

    方俊抬手把音量稍微调高一点,张学友那富有感染力的嗓音伴随着舒缓而深情的旋律再次响起。

    我打开爱情这扇窗

    却看见长夜日凄凉

    问你是否会舍得我心伤

    而你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

    轻易就把我困在网中央

    我越陷越深越迷惘

    路越走越远越漫长

    如何我才能锁住你眼光

    情愿就这样守在你身旁

    情愿就这样一辈子不忘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曲终了,甘宁忍不住说:“虽说是老歌,但每次听起来,依旧好听!”

    “恭喜你——也成老人了!”方俊扭头看了甘宁一眼,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嗯?”甘宁诧异地看着他,心想:这哪跟哪儿?

    “我女儿说——这是老人才听的歌!”

    甘宁不禁笑了。“我女儿也是。她今年上初一,有一天放假,我老公正好在家,他在下面的中队上班,一个星期回来一次。父女俩先还有说有笑聊得挺投机,后来她爸不知说了什么,女儿丢下一句‘跟你们老人讲话,真累’,起身摔手进房间了。我老公半天才回过神,问我,‘我还不到四十,怎么就成老人了?”

    俩人都哈哈笑起来,气氛很是和谐。

    雨点慢慢变大,方俊打开雨刮。两只手扶着方向盘,又说:“我还以为自己上班早,没想到甘科长也早。”

    “平时上班,我差不多都是这个点出门,什么事一习惯就成了自然。”甘甜笑了笑,“昨天是个例外,睡过了头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步行,碧桂园离局里还是有点远。”方俊说的时候,扭头意味深长地看了甘宁一眼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甘宁会这么直率,连个通常的借口也不找。

    “您怎么知道我住在碧桂园?”甘宁扭头天真地问。

    “我猜的。等绿灯的时候,我看见你从马路那边过来,而碧桂园就在那边。”

    “马路斜对面还有一个新港湾小区,不过是在黄商超市后面,可能没有碧桂园起眼。”

    “怪不得我没有注意。”

    “您住这附近?”

    “昆仑一号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那里——所谓的富人区。”甘宁笑着说,“我晚上去婆叉湖跑步的时候,会从那前面经过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跑步?”

    “喜欢是喜欢。但因为懒,早上起不来,偶尔晚上跑一跑,最多一个小时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小时很不错了,可以跑好几公里。我刚参加工作的那几年,把村上春树当成自己的偶像,也每天坚持早起跑步,就像他说的那样——我所做的只是在自己炮制的惬意的空虚和怀旧的静默中不断奔跑,这是一件很美妙的事,不管别人怎么说。所以身材保持得很苗条。”方俊随即自嘲一笑,“后来慢慢变懒了,刀架在脖子上也起不来,自然比以前胖了不少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您工作太忙了。”

    “忙不过是借口而已,主要是——原来的那个自己已经丢失不见了!现在想来,年轻时真好!雄心勃勃,豪情万丈,仿佛可以征服全世界似的!”

    “我有时也不想跑,就会给自己找各种借口。正如村上春树说的——在长跑中,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,那就是过去的自己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人家能够事业有成,我们只能是凡夫俗子。”

    “您要是凡夫俗子,那我们这些真正的凡夫俗子就没活路了!”

    “都说你的毛笔字写得不错!”方俊突然转换了话题,“什么时候我去参观参观?”

    “那是大家抬举我,根本拿不上台面。”甘宁难为情地笑着说:“不过是没事的时候瞎写几下,最多是小学生的水平。”

    方俊欣赏地看了甘甜一眼:“我年轻的时候——”

    甘宁忍俊不禁,笑了出来。意识到有些失礼,立马抿紧嘴唇,还用右手背按在嘴唇上。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”方俊并未在意,扭头笑着问。

    “您现在也很年轻!”甘宁认真地说,“因为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:16-45周岁为青年。”

    “哎!”方俊突然叹息一声,“心已经不年轻了!整天忙忙碌碌,也不知道忙些什么。有时候,莫名的觉得自己是有点老了!”

    甘宁不知怎么接话,笑笑,不言语。

    “小的时候,”方俊很是善谈,又接着说,“因为家里穷,不但要努力读书,一放寒暑假,还要努力帮家里干农活

    ,根本没条件像城里的孩子那样,学这学那。后来毕业参加工作,单位的一位领导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,作品经常参展。我羡慕得不得了,连做梦都是。便暗暗下决心,一定要练出一手好字。那时年轻,朝气蓬勃,豪情壮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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