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镜小说 > 青春校园 > 小巷里的重组家庭[六零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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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心会影响周边的人, 要不是明天还得去一趟永安大队, 她能看得更晚!

    不过不着急,这些书籍都属于她。

    她有的是时间慢慢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知道程华要去永安大队干活后, 何泽兰高兴激动的同时还有些担忧,毕竟程华从小到大都有家里人护着, 她很担心他一个人下乡会不会因为身体缺陷的缘故被欺负。

    但其实他在永安大队过得还挺舒坦。

    这个“舒坦”并不是说干活轻松不用做事, 而是并没有何泽兰担忧的事发生,他身边的人并没有表现出嫌弃,也没有人恶意地针对他。

    熊表舅还将他当作自己的侄子一般, 这么多年的养蜂经历是一点都没有藏,掏得一干二净全都交给他。

    知道他脑子没平常人那么好使,一次两次教不会,也会耐着心思教个七八次,自始至终都没有嫌弃的意思。

    王三能身为大队长也是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护着,护得是心甘情愿没有一点点勉强,时不时就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,隔三差五嘘寒问暖。

    甚至一再叮嘱大队的刺头,要是让他知道有人恶意对待程华,大队未来挑粪的活就由他们一家子来承担。

    连坐啊!

    谁受得了?

    虽然生活在乡下对这种活也没那么嫌弃,但是能避还是避的好,更别说挑粪的活工分不多,要是一家都干这个活不到年尾都得饿死几个人。

    不管那些刺头是什么想法,家里都把他们死死的按下去了。

    反正有人护航,程华最大的苦恼就是做饭。

    他会做饭,家里的活都是几个兄弟姐妹分着来的,不管是洗衣做饭、扫地清理的家务活他都干过。

    但是干归干,能不能干好也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江东阳在厨艺的技术点上一定是加满了。

    而程华在厨艺上的技术点有可能是负数。

    熟了,也仅仅只是熟了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以前在家的时候,程荭分配家务活时,能不给他安排下厨就不安排,除非其他几人是实在抽不出空,只能让程华下厨。

    而这个时候一般还能剩点饭菜。

    就连最馋的南阳,宁愿去树下挖蚂蚁蛋填肚子,也不愿意多吃一口二哥的饭菜。

    程华自己也不愿意。

    他反应是慢了一点,说话也结结巴巴。

    但不代表他尝不出食物的好坏。

    所以面对王三能约饭的邀请,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,到后来看到王三能眼睛就开始放光,不等他约饭的邀请说完,就毫不犹豫点着头答应,还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粮食袋一并带了过去。

    蹭饭归蹭饭,但总不能一直占别人家粮食,他每顿吃得也不少,自然还是得带一些过去。

    道理他还是懂,所以王家的人对于他的上门倒没什么意见,除了王三能之外其他的人还挺欢迎的。

    因为程华带的东西还不少,算下来他们还占便宜了。

    一开始王三能还不愿意收,后来发现他一拒绝程华就不上门了,没过几天,就明显感觉程华瘦了不少,自家的“大宝贝”别说是掉几斤,就是掉几两他都心疼啊!

    赶紧邀请人上门补补,对于他拎着的粮食袋也没再推托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,程华又长了回来。

    中饭晚饭可以蹭。

    早上却不行。

    每天早上程华都是喝糊糊,放点水放点粮食一煮,没有任何技术含量,只要煮熟了就行。

    再配上一些熊表舅送的酱蘑菇,就着一起吃味道算不上多好但也不差。

    今天就和其他日子一样。

    梳洗清理完后,就盛了一碗满满的玉米糊糊,舀了一小勺子蘑菇酱拌一拌,呼啦呼啦几口就下去了一半,下肚后正想着再来几口时他突然动了动鼻子,总觉得空气中有一股特别香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肉、肉饼?”

    很熟悉的香味,香得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

    程华现在住的地方还是先前清出来的屋子,虽然已经交了钱再建屋,但屋子还在建造中没搬出去。

    而这边住的都是他们几个从外面来的养蜂工,为了方便做了规划,程华就住在了最右侧,右侧有一小块自留地,还种了不少蔬菜。

    他不会种但学得特别认真,就想着哪天菜熟了之后摘下来送回家,不过还得有些日子。

    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香味就是从右侧传过来的。

    那边不是没住人吗?

    住是没住人,但架不住有人往这边跑。

    “大个子,想不想吃?”

    程华皱着眉头,并没有被突然从墙上冒出来的人吓到,显然已经习惯了,绝对不是头一次。

    他想拒绝,可看着女人手里扬着的肉饼又忍不住吞咽了口水,碗里的玉米糊糊更不香了。

    “老规矩,这个肉饼就给你吃。”林三妞一手搭在墙上,也不管他有没有答应就跳下墙头没了踪迹。

    程华犹豫了两秒,紧跟着把碗放下就跟了出去。

    糊糊配肉饼,那才吃得香!

    从边上开的小门走了出去,一个物件就丢在了他的怀里,林三妞扛着两个锄头就往前走,两人一前一后进了边上的矮山,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,停在了一处石壁边上。

    林三妞回过头看着他,“等你吃完?”

    “回、回去吃。”

    “趁热才好吃。”林三妞脸上带着狡黠,“你看表皮煎得多焦脆,咬起来咔嚓咔嚓响,里面的肉馅又烫又香吃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干活!”

    这两个字程华说得特别响亮,拿过她的锄头就朝着石壁走去。

    不用她详细解说他就知道肉饼有多好吃。

    因为他之前就吃过,香得不得了!

    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饼。

    但现在吃了,等会回去他就吃不下玉米糊糊,那可都是粮食呢,他哪里舍得浪费粮食?

    糊糊搭配肉饼,哪怕是已经凉了的肉饼,那也是绝配!

    不想听她多说一个字,程华扬起锄头就开始朝石壁上砸去,“咚咚”的声音响起,像是能遮住他不想听到的声音。

    林三妞笑了两声,也跟着拿起锄头开始干活。

    面前的石壁看着普普通通,但是有一块地方明显有被凿开的痕迹。

    很显然这面石壁经常被动过工。

    程华搞不懂为什么要凿开这里的石块,这个活和他之前接的小活没什么差别,他不懂林三妞要石块做什么,他只知道在这里干一个小时的活就能换来一块香喷喷的肉饼。

    而林三妞要的就是他什么都不问。

    就这样两人一下一下挥着锄头,“咚咚”的响声交叠在一块就没停下来过,程华的力气很大,他旁边的人力气也不小,直至半个小时林三妞才停下手,一手撑着锄头一手擦着额头上滴落的汗水,“行了,你回吧。”

    然后,程华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   林三妞撇撇嘴,她是存了些心思,刚见到程华时就被他壮硕的身材吸引,瞧瞧那粗壮的手臂一看就是凿石的好料。

    这要是成了自己的男人,那每天就能干双份的活!

    她倒是没想过找个男人替自己干,她力气大又不是干不动,而是想着多来一个人效率更高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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