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摆手拒绝。

    不过,他今日碰上的是个年轻又性子活泼的小皮商,不懂什么规矩,厚着脸皮跟了上来,比比划划地同他介绍:“爷,跟您说句真真的话,今儿生意好,卖得快,其实没那么多货,手头就剩下一条好玩意儿了,不蒙您,是一等一的好东西,比贡品差不了什么!我干这行两年,货还没出得像今儿这么顺畅过,这份儿旺气您要是接了,不得旺个三生三世?”

    说着,他宽袖一抖,抖出来一小截狐狸尾巴。

    那料子当真是好,绝非水货。

    乐无涯被他这连珠炮似的吉祥话逗乐了:“比贡品好,那我怎么敢往出戴?”

    小皮商眼珠子一转:“跟您说句掏心窝子的实诚话:皇帝老爷用的,那都是精挑细选的大皮子,咱们这张狐皮小,最多做个围脖儿,连手套都不好做,宫里也不爱要这些。爷,我看您是个举人老爷的相,做个围脖儿,官路步步高升,就算是当了宰相,都不怕那高处不胜寒啦。”

    乐无涯自认嘴甜,如今碰上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,难免起了惺惺相惜之感。

    摸上了银钱袋子,他的动作却顿住了。

    ……他清楚自己的德行。

    他并没什么给自己置办好东西的兴趣,就算买到手里,八成也是要送人的。

    那么,送谁?

    乐无涯一个接着一个人地想了过去。

    闻人?

    自己兜里的本就是他的钱。

    自己天生脸皮厚,没少干过借花献佛的事儿。

    这次,自己敞开花一回,给他带个体体面面的礼物回去也不赖。

    可是,南亭是小地方,他买书、买灶糖、买笔墨纸砚赠他,正正相宜。

    这一条昂贵的小狐狸皮带回去,闻人约并没有合适的衣裳相配,非得再从头到脚地置办一套好行头不可。

    举人以下,又不可乱用狐、貂等皮子,一个不小心,怕就有僭越之罪。

    等他明年考上再送给他呢?

    乐无涯暗暗摇了摇头:像这样的好皮子,往往格外娇贵,要是压箱底儿藏个一年半载,再掏出来,怕是要虫吃鼠咬,泛黄变色了。

    不划算。

    那么,小凤凰呢?

    他倒是手头宽裕,有把自己好好打扮起来的资本。

    不过,一想到他那么个威武的大个子,脖子上围着这么条精细漂亮的小狐狸尾巴,乐无涯就想笑。

    说起来,小七是最适合的。

    他就爱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。

    但这货色,八成是入不了他的法眼的。

    想到他撇着嘴、一脸嫌弃的模样,乐无涯就手指作痒,颇想去扯一扯他的脸蛋。

    想到小七,乐无涯的念头便自然而然地又拐到了小六身上去。

    这二人面貌相仿,若是小六不那么自苦,妆扮起来,定然是另一朵漂亮的富贵花。

    但他现在和乐无涯印象里不大相似,透着股耿直的邪性,叫乐无涯甚至有三分怵他。

    自己赠他一条狐狸尾巴,搞不好他真的反手来薅自己的狐狸尾巴。

    在辉煌热闹的街道上,乐无涯抱着一堆鸡零狗碎的小东西,冥思苦想着这礼物的归处。

    小皮商也不催促他,放出目光,隔着一张面具,细细地对他察言观色起来。

    此人的脸被狐狸面具包裹,看不分明,但只瞧那身段,就知道八成是个大美人。

    ……不是漂亮到一定地步,绝生不出这一副骄傲挺拔的好身段来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必然是桃花三千,情缘不断。

    瞧他这般犹豫不决,怕是不知道送给哪家小娘子才最妙。

    小皮商嘴角一翘,不要钱的甜蜜话张口就来:“爷,您心里最喜欢谁,送给谁就是了。左右是您送的,对那人来说,那真就是天底下顶顶好的礼物了。”

    这道理明明如此浅显,却说得乐无涯一愣。

    ……他心里,最喜欢谁?

    乐无涯从没想过。

    现下乍然要他去想,他也想不透。

    他脑子没转过来,手倒是很老实,掏钱买下了这张小巧的狐狸皮,揣在怀里,边走边想。

    苦思半晌,仍旧无果。

    乐无涯一路抚摸过来,只觉得这小狐狸皮皮毛柔软,触感极好,恨不得自己偷偷昧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此时此刻,裴鸣岐一抖缰绳,将马停在了京郊一处供行人落脚的旅馆前。

    他并不是独行,身旁随了一骑。

    不是安副将,却是闻人约。

    皇上传他进京,没讲理由,裴鸣岐也懒得去寻思。

    到底是为了五皇子写信给他的事情,还是为着六皇子在他治下遇袭遭劫,他都不是很在乎。

    皇上要敲打,就随他敲打去。

    自己尽心尽力,问心无愧。

    但是,这个死皮赖脸要跟着他来的明秀才,却叫他足足犯了一路嘀咕。

    如今要和他作别,裴鸣岐的心神都松弛快意了不少。

    闻人约轻轻巧巧地纵身下马,牵执马缰,仰头温和道:“多谢裴将军。”

    “免免免。”裴鸣岐一扬马鞭,“最讨厌你们这些读书人,磨磨唧唧的。”

    闻人约这半年来跟随乐无涯,突飞猛进,已然习得了些识人之术。

    裴鸣岐这类人,与他不相熟,他还能对你条理周全地说些好听话;越是与他熟稔,他这张嘴越是吐不出象牙来。

    人倒是不坏,就是容易招人打。

    闻人约脾性好,无意与他对打:“敢问裴将军,闻人大人住在上京哪里?”

    裴鸣岐剑眉一挑:“凭什么告诉你啊?”

    闻人约:“我想要去找他。”

    裴鸣岐一瞪眼:“你找他干什么?”

    闻人约:“我想念他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想念他呢!”裴鸣岐拿马鞭一指他,原本和缓的心湖眼看着又要平地起波澜,“你要不要脸啊?!”

    两人的性情还有些相似之处,都是有什么说什么,各有各的直率。

    路上,他们交换了情报,这才发现,他们都是实实在在地喜欢如今的闻人约。

    话一说开,二人顿时隐隐有了水火不容之势。

    准确来说,是裴鸣岐单方面在生闷气。

    裴鸣岐的寿数本来就被扣了十几年,再和姓明的待在一起,他担心自己为数不多的寿数也有折损之虞。

    骂了闻人约一顿后,裴鸣岐一挥鞭子,径直往上京城中而去。

    早在他们路过河北的时候,他就听说,上京城里今日会有一场大热闹。

    裴鸣岐有点得意地想,先把明秀才撂在城外,自己就进城去看看,说不准能在灯会上逮到他!

    他换了个身体,是不是还是那么爱凑热闹呢?

    而在裴鸣岐放心大胆地往上京赶时,被他评价为“不要脸”的闻人约,语气温文尔雅地和掌柜的打听:“掌柜的,我看上京城灯火不熄,很是热闹,不知是不是有什么大事?”

    说着,他奉上了半贯钱。

    “今儿有大灯会,听说比上元节还热闹呢!”收了钱的老板自是热情万分,言无不尽,“客官,您要是还不算累,不如进城凑凑热闹。今夜不宵禁,您敞开了玩就是,什么时辰回来,我这店都给您留着门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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