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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顶撞着乐无涯的胸口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找到你了。”裴鸣岐语无伦次,声音里带着惶恐的颤音,“找到了,找到了……”

    裴鸣岐死死盯着他,心里眼里都用着劲儿,满满的光与热兜头扑来。

    乐无涯反手摸上他的脑袋,百感交集地拍了拍:“……这又是发的什么疯?”

    裴鸣岐不接他的话,是因为他接不了。

    他耳畔里还是呼呼的风声,伴随着陆道长的话语,简直要把他的一颗心撕作碎片。

    直到见到乐无涯,他心中的一场飓风才慢慢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但他嘴笨,面对乐无涯,就像是老虎吃天、无从下口,怎么也倾诉不出自己的心绪,腔子里的一颗心都要蹦出来了,嘴上还是毫无条理:“急死我了……等死我了……”

    乐无涯注视着他,想,傻子。

    他伸手,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他的发旋,玩笑道:“唉,这脑袋本来就是个沙瓤,这一摔,还不得摇散黄了?”

    裴鸣岐喘出一口长气,知道这话可气可恼。

    他张开嘴,想要做出一番反驳。

    但话到嘴边,只剩下了直通通的三个字:“我想你。”

    其他三人的表情如何,赫连彻不知道,也无从知晓——反正都是被面具遮挡着的。

    他负手观望,一张脸阴沉得能滴下水来。

    他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旁的不说,这位与他弟弟颇为肖似的小友,似乎是特别的招男人喜欢。

    第104章 重生

    六只肚儿圆的碗里,盛上了新鲜冰凉的酸梅汤。

    六人合坐一桌,举碗同饮。

    酸梅汤八文钱一碗,没有什么“玉碗盛来琥珀光”的尊贵之意,但汤水里浮动着碎冰和光影,别有一番动人的夏日意趣。

    乐无涯环顾一圈,心里干干净净的,只剩下了欢喜。

    亲人、学生、朋友。

    有新人,有故交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这很热闹,很幸福。

    乐无涯在心底里乐了一阵后,才开始思量正事。

    他问闻人约:“不是叫你在南亭好好呆着吗?”

    闻人约露出了个羞赧温柔的笑:“我一个人可以呆在南亭。但没有你,‘好好’两个字,就谈不上了。”

    乐无涯照他脑袋上来了一下:“愈发花言巧语。你一走,我那南亭岂不是又成了孙县丞的天下啦?”

    “你又不是不回去。”闻人约有条有理,“我在,他不敢乱动;我不在,正好检验他到底乖不乖。”

    在乐无涯对闻人约兴师问罪时,裴鸣岐一眼一眼地看乐无涯,嘴角的笑意简直要溢出来,试试探探地又想发一场人来疯。

    但他刚才已经够横冲直撞了。

    他担心自己会进一步破坏自己在乐无涯眼中的形象,便腰背如松,坐姿挺拔,摆出了一副文静的老实相。

    乐无涯根本无法无视裴鸣岐——他灼热的视线简直快要把自己点着了。

    他问:“你呢?来上京作甚?”

    裴鸣岐朗声道:“我来办事!”

    由于中气颇足,声若洪钟,他把隔壁的客人吓了一大跳。

    乐无涯不愿惹人注目,立即抬手去堵他的嘴。

    谁想他晚了一步,伸出的手刚刚好覆盖在了另一只手的手背上。

    项知节从另一侧探过头来,目光与乐无涯在空中相遇。

    乐无涯把自己的手撤开了。

    项知节对裴鸣岐说:“现在不是在益州边地,说话小声点。”

    裴鸣岐“哦”了一声,也与项知节对视了片刻。

    裴鸣岐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莽撞人。

    回忆起这些时日的点点滴滴,尤其是他们一起在四海楼赌酒时的场景,裴鸣岐确信,项知节一定比自己更早地知道,藏在闻人约身躯里的,是他如假包换的小乌鸦。

    裴鸣岐颇想诘责项知节:他们二人明明是携手合作,一起养的魂魄,凭什么他得了准信儿,却不肯告诉自己?

    但话到嘴边,又被他自行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推己及人,若裴鸣岐知道乐无涯真的活了过来,无论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,也绝不会兴冲冲地昭告天下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裴鸣岐又焦躁起来。

    他挣开项知节的手,转问乐无涯:“你怎么就进京了呢?”

    要是被老皇上知道——

    他这句话问得甚是跳跃,与他的上一句话全无关联,听上去像是又犯了蠢。

    乐无涯却很能明白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一起长大的情谊,让两颗心天然地就有了一道联结。

    他说:“和你一样,来办事啊。”

    裴鸣岐安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半个时辰前,在从陆道长那里知道事情真相后,裴鸣岐很是热血沸腾了一阵,雄心勃勃地想要效仿土匪要把乐无涯掠回军营,放在身边,好生养护起来。

    但坐定此处,他才意识到:现今的乐无涯,是朝廷吏部登记在册的南亭县令,不是白丁。

    皇上有事召他,他也得来。

    裴鸣岐心乱如麻,不再说话,端起碗猛灌了一口酸梅汤。

    那一点冰凉顺着他的喉咙滑下去,落入胃腹,稍稍平息了一下他那一腔躁动的血液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现在还是老实一点为妙,但还是控制不住地爪子作痒,左手溜到桌下,悄悄捉起乐无涯垂落在条凳上的衣带,攥在了手掌心里。

    乐无涯并未察觉。

    他正忙着低头望着自己的掌心。

    刚才,他和项知节一起去捂裴鸣岐的嘴,手掌被项知节的扳指硌了一下。

    在乐无涯印象里,项知节从小俭朴,除了正式场合需要悬挂的朝珠和蹀躞,几乎是从头素净到脚。

    乐无涯颇看不惯项知节如此自苦,尤其是旁边还立着一个珠光宝气的小七。

    在这鲜明的对比之下,乐无涯的心更是偏到了天边去。

    在小六十二岁生日那天,乐无涯给他买了个玉扳指。

    可乐无涯光顾着好看,把尺寸大小的问题忘了个精光。

    送礼那日,发现这扳指足足大了一圈,乐无涯也不尴尬,将项知节树叶一样薄薄的手放在掌心里掂了掂,宣布道:“等骨头长结实了再戴!”

    后来,乐无涯全然忘却了这件事。

    在南亭时,在京郊驿站时,乐无涯都见过项知节戴着这么一枚年代久远、式样古旧的老扳指。

    至于这扳指的来源,他早遗忘了,因此看在眼里,并不动心。

    要不是今日摸了一把、发现那花纹还挺熟悉,乐无涯当真要忘却这事了。

    他曲起拇指,摩挲着方才被扳指碰到的皮肤,觉得那处隐隐的有些发热。

    项知是则另有一番事业要忙。

    他招来了同样戴着面具的孔阳平,低低地与他耳语几句。

    孔阳平依令而去后,项知是笑眯眯地看向乐无涯:“说起来,不知闻人兄对我的人下了什么蛊?”

    乐无涯回过神来,熟练至极地同他拌嘴:“怎么,他比先前要好用得多了吧?”

    项知是:“是啊,他对我关怀备至,简直要叫我受宠若惊了。”

    乐无涯:“拐弯抹角,罗里吧嗦。”

    他轻快地一耸肩:“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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