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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了吧?反派开始做人了![快穿]
系统:这世上总有人要当反派,就是... 反派平静:哦。 系统:...就是结局不太好。 反派疑惑:啊? 反派好奇:都什么结局? 系统:哎呀,就是一些满门抄斩、精神错乱、爆体而亡等这种有一点点痛苦的结局。 反派翻桌咆哮:爱特么谁当谁当! 系统: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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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局而定
大奉朝的少年太子庸碌无才,胆小怯懦,行事悖逆,迟早被废,这是朝中默认的事实。可直到他真的被废,史官却不知如何落笔形容这根废材。只能秉笔直书,郑重写下“志贤兼达,悯怀天下”八个大字。废太子生死不明,牵动满朝人心。可那位权倾朝野,与废太子水火不容,互为死敌的冷面王爷却悄无声息地娶妻了。也许为折辱昔日劲敌,这位新王妃居然跟太子……长得一模一样。如此歹毒用心,简直昭告天下!大婚之日,众人激愤捶门——如此亵渎,其心可诛,天地不容!而冷面王却按住提着裙摆,准备跳窗逃跑的她,目光晦暗,附耳低语:“能得殿下,天地不容又如何?”本文8月11日入v,谢谢亲们支持!(美美的原创封面来自wb@吞赦日月)中秋赛诗会到了 ,狂仔的作品《入局而定》在参赛作品中哦,亲亲们的在文下多留一些高大上的诗词哈~这样得奖的几率更高,币奖品丰厚啊~~活动时间:2024.09.13-2024.10.13参赛方式:登入状态下在十六部参赛作品任意一部下发评,第一行写"中秋赛诗会",下面即是您的诗作。参赛内容:诗词均可,需契合所选参赛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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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际ABO,但玛丽苏![GB]
元黎有病,有大病,却又说不上是一种病。 ——她是一个性单恋! 在元黎作了无数次死,还死里逃生后,众人看着撩拨无情的元黎发出感叹: 还好她是个Alpha,而不是个B或者O。 [如果不是打不过她——] [这渣渣早就得被人打断腿了!] [气抖冷,无能狂怒.gif] 元黎也感叹:还好我穿的是个Alpha…… 谁知道她追人追的好好的,那人会突然喜欢上她啊? 如果是个B或者O,她可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! 好险好险。 一想到要和恶心本能做一辈子斗争。 元黎抱紧了瘦瘦的自己。 [我追我的,你拒绝你的,没毛病] [嗯!对!咱俩互不相干!] [不是不想给所有人一个家] [只是我更爱我自己而已啦] [弱小可怜又无助.jpg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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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渣攻谈恋爱后[穿书]
苻缭穿进了一本古早狗血虐文小说里。 小说里的他与主角受青梅竹马,暗恋其多年,成了渣攻的情敌,最后被妒火中烧的渣攻砍了四肢,丢在受的面前。 于是他穿书第一日,就—— 关心渣攻的名声问题。 苻缭:帮你澄清一下黑锅,记得维护主角受的自尊。 渣攻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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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小影卫(女尊)
被俘的影卫,就是废物。 被打断筋骨,折磨到奄奄一息,他始终不曾供出她半句,只咬紧牙关,想好了要用一死报答主人的恩情。 从昏迷中醒来,他却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。那人不顾他满身血污,抱着他走出阴暗地牢,见他醒了,还柔声道:“别怕。” 看清她面容时,他惊慌得险些从她怀中跌落。 “属下这条贱命,不值得。别让我……弄脏了您。” 然而,他的主人,他高高在上的神明,微笑着拂开他凌乱发丝。 “不是说,这条命都是我的吗?” “主上……” “我要你好好活着,听话。”
连载中
HP午夜骄阳
德拉科第一次见到法朗西斯,是在麻瓜列车的三等包厢里。 那天法朗西斯穿着白色连衣裙,看上去羸弱、无辜、贫穷和美丽。 鬼使神差,德拉科走了进去,并在十五分钟以后留下自己的金表。 直到下车,他仍然忍不住想,如果刚才那个女孩也能够去霍格沃茨念书就好了。 不管她被分到哪个学院,他都可以罩着她,毕竟是一个美丽、听话、孱弱的傻瓜。 —— 法朗西斯遇见金表的……啊不对,是遇见德拉科的那天, 她穷得叮当响, 德拉科走进包厢第一秒, 她就注意到这个男孩口袋里的金表。 得到金表以后,法朗西斯忍不住想, 假如有机会,她愿意和德拉科交个朋友, 毕竟是一个漂亮、单纯、还拥有一头金发的傻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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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马甲后强撩暗卫gb
gb向,又名#换个马甲对忠犬强取豪夺# 穿成身娇体弱但自小锦衣玉食的青州郡主时,陶锦半夜都能笑醒,这泼天的富贵也终于轮到她了! 除了有个早死的命,她对这个剧本非常满意,毕竟人生不能十全十美。 京中乱套她睡觉,京中着火她听曲儿,主打一个享受人生。 京中换主时……她在谈恋爱。 陶锦勾勾手指,那一袭黑衣窄腰长腿的男人似鬼魅般出现,敛起周身凌冽杀气,垂眸跪在她身前。 “小姐,属下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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羽族文明建设指南
车祸横死后,赵飞宇穿越到一片处于原始社会的远古大陆上,成为一个鸟人,不,羽族,性别还是哈斯特神鸟一族罕见的拟雌雄性。 作为鸟中奇葩,拟雌雄性总是凭借与雌性相同的外形,在繁殖季伪装成雌性四处骗吃骗喝骗感情。 凛冬将至,因伤无法飞往南方越冬,冻得要死的赵飞宇只能被迫提前上岗,捂好女装大佬的马甲,抱紧救命恩人(冤种老攻)的粗大腿。 “好哥哥,帮人家生个火嘛!” “哥哥,帮忙烧个碗!” “帮忙种个蒜!” “来养个羊!” “熬点盐!” 干活干到怀疑人生的楚鹰,他到底是对方的好老公还是好劳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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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都穿了,倒是给个挂啊[西幻]
冷酷双标大天使攻x吐槽役社畜穿越受 元卓站在天堂门口,看着来往如梭、背生白翼、金发碧眼的俊男美女们—— “你好请问一下是不是阎王爷给我调错岗了……” 元卓日记1:稀里糊涂上天堂了?怎么事,全天堂只有我没发翅膀…没给我翅膀还要参加天使毕业考你们是不是疯了啊? 元卓日记2:我的室友叫米迦勒,家人们我开挂了!但是米迦勒怎么能是复读生呢我不信。 元卓日记3:据说非常高冷的酷哥天使长总是若无其事帮我,我不懂。他一帮我我就做噩梦。我不认识他,但我谢谢他。 悬梁刺股备考到毕业,本以为安安分分上班就行了,直到目睹了他的好室友谋杀亲夫现场—— 元卓眨眼又穿回了来天国的第一天。 元卓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元卓流下血泪:考试也过了,对象也要攻略成功了,你让我重开……这红线我非牵不可吗! 他给复读生室友跪下了:天大地大不如你谈恋爱大,求求你了,就从了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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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子对我心怀不轨
【稳定每晚十点更,文案高潮部分已写到,看对眼的小天使放心入~~】专栏另有预收人外文《遇蛇》,火葬场文《他的向日葵》球收藏~坚韧豁达死不动心穿越女 vs 外冷内狠强取豪夺太子爷 * 计云舒第一次见那位东宫太子时,便知晓他不是个好惹的。是以每次同他打交道,都是毕恭毕敬,不敢有半点非分之想。可怕什么偏来什么,有一日,那位温柔和善的太子妃找上她,明里暗里问她愿不愿进宫侍奉太子。对于那几次三番差点要了她命的男子,计云舒无一丝好感。果断拒绝之后,善良的太子妃并未为难于她。可她没有想到的是,那位秉节持重的太子殿下,实际上是个狂悖的疯子。数次被拒之后,他于一个闷热潮湿的夜晚,翻进了她的小院,撬开了她的房门......计云舒骨子里是个刚强的,她击鼓鸣冤,御前告太子,在金銮殿里呈上了字字泣血的诉状,将世人眼中云中白鹤的太子殿下狠狠拉下神坛。可想而知,将他拉下太子之位后,更猛烈的暴风雨,来了...... * 宋奕稳坐太子之位十二载,自诩面冷心冷,情爱于他而言,不过是虚无缥缈之物。若一切顺利,在父皇百年之后,他会君临天下,成为一位威震四方的薄情帝王。然而,变数来了。几经辗转之后,他仍是帝王,却成了一位患得患失,卑微求爱的失心人。终其一生,他只为求得她的心......文案立于2024/7/16,已截图*阅读指南* 1.文艺复兴,古早风味~~ 2.男主是成婚五年的太子,非处,单恋女主 3.魂穿纯架空,非貌美娇软型女主(还略懂些“拳脚”),无生子情节 4.女主有友情线,he(针对女主而言)——————文案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接档文《他的向日葵》坚韧理智小太阳vs外浪内纯俏忠犬*初次见面,宋葵就因不懂秦淮州的规矩,被他浇了一头的红酒。那人慵懒倨傲地靠在轮椅上,冷冷斜睨着她,低磁的嗓音里带了一丝不悦。“你来之前没人告诉你,我桌上的模型不能碰么?”宋葵半蹲在地,僵硬地伸出手抹了把脸,权衡再三后,她选择忍了下来。之后,她勤恳安分地照顾那人的生活起居,无关的事不管,无关的话不说。本以为二人能一直以雇主和员工的身份,相安无事地共处时,秦淮州突然找上了她。他将一个红绳观音玉递到了宋葵眼前,俊美张扬的脸上敛去了以往的不羁与骄矜,眸光晦暗不明。“这是你的东西?”宋葵点头,接过自己的观音玉,朝他说了一句谢谢后又埋头做着自己的事。对这一小插曲不以为意的她没有注意到,璀璨的水晶灯下,秦淮州眸光深处,有浮光跃动。*秦淮州是千秦的二公子,家境优渥的天之骄子,从小泡在蜜罐子里长大。除了初中的一次意外,从没受过一点儿委屈。自小不羁洒脱惯了的他,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日会饱受求而不得的相思苦。异国他乡的漫天飞雪,绿意盎然的乡间小屋,都曾听过他的炽烈真诚的爱意。唯有宋葵,她听到了,却当作没听到。本想着烈女怕缠郎,多磨一磨她,好好改善自己在她心中的恶劣形象,却不料骤闻她即将嫁给他人的噩耗。秦淮州郁愤交加,心有不甘的他在宋葵结婚当日,当街拦住了她的婚车,却在看见她疏冷的眼神和对身旁人的亲昵时,颓意尽显。抢亲未果,他发泄似地包场了北海市最大的酒吧,与一帮狐朋狗友宿醉痛饮。天亮后,有位服务生偶然发现,这位大名鼎鼎,放荡恣意的秦二少,姿态狼狈地醉倒在二楼的厕所,嘴里喃喃着什么向日葵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成长·逆袭征文“东山再起,绝地反击”参赛原因:女主魂穿成一个封建朝代的烧火丫头,又机缘巧合被权势滔天的男主看中,在男主的权势相压下,女主一次次被他逼到绝境,又一次次绝地反击,最终凭借自己的清醒坚韧和奋起拼搏,彻底征服了男主,整装踏上宣扬女子独立自由新思想的征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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娇养
陈国公世子容青玹是出了名的纨绔,嚣张跋扈又喜怒无常。 后来她梦到自己竟是话本中把女主占为侍妾,最后被男主暗杀了的炮灰。 容青玹对此嗤之以鼻,她一个女世子,又怎会对所谓的女主有非分之想。 不过等她真救下一个女子后,打脸来得好频繁。 那美人娇软天真,清媚可人,还对她投怀送抱…… 暖香温玉入怀,她,很难不心动! 不过真等她动心后,美人却逃了。 再见时,容青玹冷着脸把人堵到墙角,捏住她的下巴,“阿柠,这一次,你休想再从我身边逃走。” 沈昭昭颤巍巍地问:“你,你待如何?” 容青玹: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三书六礼,一样不少地娶你进门。” 沈昭昭:“……” 容青玹 X 沈昭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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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王今天犯病了吗[穿书]
意外身亡后,高素之穿到一本名为《帝王策》的男频后宫文中,成了女扮男装的齐王高素之。 齐王此人,是皇后所出的嫡长,却因为“疯症”被踢出继承人的序列。 她性情暴戾,声名狼藉,对诸王没有威胁,但书中的男主依旧嫉恨她,千方百计将她置于死地,她的王妃还是男主的金手指之一。 高素之: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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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派之妻
戚滢雪本是要嫁入高门的,却因被人算计,与当时只是捕头的嵇堰有了关系。 父亲不知缘由,因心疼她,把嵇堰打得半死。 就在嵇堰只剩最后一口气时,竟摇身一变,成了救驾有功的四品京官。 就在戚家以为要遭殃时。圣人并没有追究过错,只让他们不日成婚。 两家合计,先签下和离书,三年一到便和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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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是吾妻
白狼有三命,每绝一命,便会记忆全失,重新变化一副人形。 身负重伤的狼王岁崇于归家途中遭袭,不幸丧命,其夫人伤心欲绝导致腹中胎儿早产,艰难诞下一狼子。 数月后,酒肆内,清冷俊逸的银发剑客正靠着窗口独酌, 一位貌美.少妇怀抱婴儿惊慌失色地冲进了店中,跪求门内侠士出手相救。 杀手紧随其后,银发剑客扔了酒壶,执剑挡在了少妇与其子面前。 得救后,邱意婉便铁了心地跟定了这位银发恩人,甚至还要以身相许,还让儿子也跟着喊爹。 后来,机缘巧合之下,剑客恢复了记忆—— 猖獗了千年的白狼王岁崇突然就不自信了:本王这才死了几个月?就这么着急带着孩子改嫁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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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中龙
“十七殿下,想要那把椅子吗?” 他笑着捻起他的下巴尖,阒黑的眼眸流转着野心与低俗的欲丨望:“臣可以给你。” 他的手指往下滑,抵在他的喉结上:“但臣想把你抱上去。” 权势滔天的疯批恶人真太监攻x被遗忘了的小野草皇帝受 感谢基友@且随风去制作的封面(爱心发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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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月为客
上京城出了个艳压群芳的花魁娘子。 姿容清丽,神态显媚,一颦一笑皆勾得万千男子心魂,简直是人间尤物。 自小养她到大的公子喜怒无常,却独独待她最好,那如狼似虎般的双眸直望这姝色,欲将她占为己有。 “我这般待你,你不害怕?” 沈夜雪便半推半就,故作疏远又谦卑顺意:“我是公子的人,命是公子给的,随时任公子处置。” 剪水秋眸透着乖顺之意,她只需几言,就可牢牢地将公子的心攥了紧。 随她身边多年的影卫少言寡语,从未将旁人的话听入耳中,却对她忠贞不渝,只听她一人之命。 “你穿那嫁衣真好看,只可惜嫁的是……” 沈夜雪无奈扶额,望着微醉的少年,抬手便在其脑袋敲上一敲:“你还在想那逢场作戏之景?” 与她萍水相逢的将军府公子风流成性,阅女无数,却因她的一曲琴音痴缠成狂。 “姑娘的意思,是愿意思虑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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娶了知名高岭之花后[gb]
池瑜穿书了,成为了最喜欢的纸片人祁泠的妻子,她下定决心不再让祁泠成为原书男女主的爱情牺牲者。 结果这位gb题材出名的高岭之花太难撩了。 她使出了浑身解数,一颗心还跟石头一样,她算是捂不热了,索性一死了之,顺便送他个临终大礼包,扔下一句“如果有下辈子,我一定滚远点儿”。 所以在她又重生后,她身体力行的努力做一个守信的人。 避开和祁泠相遇的所有机会,甚至兢兢业业的藏起自己的信息素,生怕被祁家发现百分百的匹配度又被抓去结婚。 但是!谁能告诉她!为什么她情潮期一觉醒来,祁泠就睡在她的身旁啊? 大美人的睫毛微颤,只不过眼尾潮红成一片,唇角也是洇红,纤细柔韧的手臂紧紧的箍着她的腰身。 昨夜的记忆闪回,祁泠眼中极力压抑着沉重的悲伤与痛苦,再被她拒绝后,低声道:“求求你,池瑜,让我帮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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摆烂后成了修真界白月光
谢清玄是一本纯爱文里的反派师尊,他虽容色昳丽,但一身病骨,旁人说话声音大些,便要心悸,脸色刹白。 作为师祖的关门弟子,谢清玄自小被人娇养,年岁七百,一身作精病,动辄发作怪脾气,随意打罚弟子。 宗门众人对他皆是敢怒不敢言,自觉谢清玄除了一张脸生得惑人,专会讨师祖喜欢,真是一无是处,恶毒至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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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到蛮荒之后
因为吐槽作者三观不正,百迩穿越到了一本蛮荒小说里头,醒来之后怒甩渣男,手撕鸡——啊不,手撕白莲花,然后勾搭心仪已久的三级狂野战士! 在小说里,这是片未开化的荒原,茹毛饮血,食不果腹,冬天只能靠发抖来抵抗寒冷。 但是对于百迩来说都不是事! 且看他左手牵大强攻,右手握食物鉴定系统,颠覆这片蛮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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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肝必须是正室(女尊)
萧俪穿越成了宰相之女,她娘位高权重,原身是个不学无术二世祖,她来之前原身造了大孽,名满京都的谪仙公子-柳修筠,被她构陷的家破人亡,流放陇南 “谪仙入泥沼,还不知怎么被糟践呢。”萧俪终究做不到视若无睹,决定悄悄救一救这个小公子。 她将人捞回来,为他置办宅子,在外将养着。 小公子确实生的一副好颜色,一下子就戳中了萧俪的心巴。 但是性子却疯疯癫癫,对她这个仇人自然是恨的牙痒痒。 萧俪一步步捂热了小公子的心。 后来小公子倒是不疯了,但对“名分”却极为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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